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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深圳楼市遭遇了密如鼓点的调控,1月10日出台的“国十一条”明确要求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成,之后“国十条”重拳出击深圳楼市立刻陷入低迷,3周后“深十三条”出炉,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深圳楼市笼罩在浓厚的观望氛围中。在传统的“金九银十”旺季,深圳楼市出现了短暂的小阳春,但好景不长,9月底10月初“限贷令”“限购令”连番轰炸,让“秋交会”冷清不少,接着央行加息抑制流动性过剩......

2010年国家出台更为严厉的调控措施,深圳二手房市场呈现低迷,市场成交量再次出现明显下降,房价涨幅放缓。在二手房成交市场上,中小户型更是成为成交主流,房地产市场的严厉调控,人们置业更趋向于观望。2010年12月26日,温家宝总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我们采取十条措施和五条措施,现在看落实的还不够好。”对今年的房地产市场做了如上描述,也为2010年房地产政策调控及其市场做了“”的总结.....【详细】

2010年政策环境

概述:经济手段和措施并用,综合调控力度

调控方向一:抑制 投机需求

调控方向二:增加住房是保障房供应

调控方向三:加强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2010年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经济和手段并用,从抑制需求、增加供给、加强等方面对市场全方位调控。

一、差别化信贷政策
二、限购政策
三、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多套住房进行限制

一、大幅增加土地供给,提高保障房用地的比重
二、通过减费,鼓励保障房建设
三、金融支持保障房建设

2010年政府还出台了系列政策,在企业融资、土地开发、商品房交易等环节加强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10年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相关政策
时间 措施 要点
2010.09.29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楼市调控成效,9月29日,央行、银监会、财政部、住建部、税务总局等五部委分别出台有关政策,从房贷、税费等层面综合调控楼市。
2010.08.20 上海公积金全面停贷三套房 二套房贷执行7月新规 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方面除了“三套房”明确停贷之外,包括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在内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政策暂时还没有变化,不过二套房贷开始收紧。
2010.08.05 银监会建议暂停京沪深杭第三套房贷 中国银监会近日建议各家商业银行暂停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的第三套房贷,其他地区的第三套房贷则可自主决定是否暂停。
2010.06.22 宁波出台新政细则"21条" 创新方式强化住房保障 宁波市政府原则通过《关于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21条”),分别从市场、住房信贷、土地供应、住房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实施意见。
2010.06.12 住建部等七部门发文 加快发展公租房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010.06.04 三部委发文明确个人房贷二套房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010.05.22 广州出台国十条楼市新政细则 未停止三套房贷 广州细则主要是重申国务院“国十条”的多项措施,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商品房和限价房供应量等等。
2010.05.22 重庆楼市新政出台未对第三套房停贷 重庆调控重点着眼于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没有对三套房停贷作出限制,同时对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纳税人实行财政补助,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
2010.05.06 深圳版新国十条出炉 暂停三套房贷款 全文 5月6日,深圳出台“新国十条”执行细则,规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 保险缴纳证券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5.02 央行年内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5月2日,央行宣布自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这是央行今年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有指出央行此次调整是为楼市降温而考虑的。
2010.04.30 北京出台地方楼市新政 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房
暂停三套及以上房贷、首提个人售房计税、限制外地人购房
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套商品住房;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2010.04.21 二套房以住房套数界定 不再以贷款为准 银监会银行业一部主任杨家才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了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2010.04.19 住建部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
未获预售许可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2010.04.17 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4.15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04.13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2010.04.1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 购房贷款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 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3.10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 将开展突击检查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2.20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者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 ,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010.01.12 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01.10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大问题
十项措施
详细内容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住建部、监察部要对省人民政府的工作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的,要追责。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购首套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的调节作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 房产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政策,认真做好土地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 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地总量。依法加快处置闲置用地,对收回的闲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抑制居住地价非理性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的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 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补助金。住建部要与各省政府签订保障房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地方要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政策。
五、加强市场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 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企在拍地和开发中,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禁地产主业的国业参与商业土地开发和地产经营。
(九)加大交易秩序力度。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新政下市场百态
房价难抑

新政难遏房价? 4月圳二手房价还在涨

目前在严厉的政策调控下,深圳二手房成交市场有明显的萎缩,但过去的4月深圳二手房实际的总体市场挂牌均价却仍然在上涨......
买房置业

深圳大运及时代来临掌控2011置业新热点

近几年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选择置业二手房已经成为市场主流,而选择“尽快入市”也成为深圳二手房置业者的明智选择。
楼市百态

买房须知晓的深圳二手房市场百态

从4月17日至5月28日这41天期间,深圳的房地产市场在新国十条的调控下,楼市迅速进入一个观望的时期。……
成交

深圳二手房成交持续三周下跌

据房天下深圳二手房统计数据显示,5月24-28日,即5月的后一周深圳二手房成交为2511套,这个水平与今年1月初时的成交水平差不多,这已经是深圳二手房5月内成交连续第三周的下滑。
租售动态

深圳2010上半年销售及租赁市场分析

据分析,2010年上半年,在国家”新国十条”及深圳“新政十三条”等严厉的房地产政策打压下,整个深圳楼市处于“量跌价滞”的态势。
条:定性调控

政策: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来,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我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我市居民住房问题。


第二条:加强组织领导

政策:
为统筹决策和部署全市房地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和住房发展的重大话题,将市房地产宏观调控领导小组、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房屋委员会等机构统一整合为市住房与房地产发展领导小组。


第三条:落实规划

政策:
认真落实市政府已批准的“十一五”近期建设规划。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问题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

第四条:提高住房供应效率

政策:
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提高住房建设项目供应效率。在积极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抵制居住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

第五条:房产税积极准备

政策:
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做好各年度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建设任务分解并落实具体用地的建设责任主体,加强对各类住房工程质量安全。


第六条:土地税预征率

政策:
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新建商品住房均价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第七条:动迁房上市放松

政策:
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房产税积极准备

政策:
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预售应达到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凭主体结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申请预售许可。


第九条:住房保障 应保尽保

政策:
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年内在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并提升市政公建配套水平。

第十条:土地出让明确套型面积

政策:
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确保完成1100公顷的计划目标。保障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供应总量70%。中小套型土地出让合同中还应明确套型面积。


第十一条:房产税积极准备

政策:
限制拆零申领项目工程规划、建设、预售许可。预售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小于3万平的应一次性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

第十二条:打击、哄抬房价

政策:
对房企虚拟交易、、哄抬房价等行为,可采取暂停网上销售,记入信用档案,降低直至取消资质,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等措施。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

第十条:土地出让明确套型面积

政策:
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确保完成1100公顷的计划目标。保障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供应总量70%。中小套型土地出让合同中还应明确套型面积。


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

   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根据近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详细
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详细
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强对土地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详细
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各地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详细
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
   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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